道德模范评选的启示
——为什么要在全体人民中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生活了50多年,最使我动容的是9月1日《人民日报》刊登的308个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事迹。他们不是大款,不是大官,也不是惊天动地的大英雄,而是生活在我们老百姓中的平凡人。但是他们心地善良、品行高尚,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我们民族的希望,看到了和谐社会的美好前景。"这是一位读者给全国道德模范评选组委会发来的电子邮件中的感言。2007年下半年,全国道德模范的评选活动迅速成为举国关注的热点。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收到各地民众推荐电子邮件和信函36000多封,全国共有3500多万人次参加了投票,参与人数之多、影响面之广,在各种评选表彰活动中是空前的。
道德模范的评选,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举措,也从一个侧面生动展示了人们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热切呼唤。
以主导的价值引领社会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十七大又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为什么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呢?
每个社会的有序运行,都需要有明确的价值支撑与价值引导。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价值观是人生的航标。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某一事物作出"好"、"坏"、"对"、"错"一类议论的时候,实际上就是在进行着一种价值判断,而影响人们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的便是自己的价值观。由个体组织起来的社会,之所以不再是个体,也不再是众多个体的简单组合,而成其为社会,一个重要原因便在于它拥有将众多的个体凝聚起来、规范起来、动员起来的价值追求、价值准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价值体系。而在这种价值体系中占主导地位、最为根本的价值观念,则构成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通过构建核心价值体系,发展主流意识形态,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的基本途径。当代世界,许多国家对建设核心价值体系更加重视、更加自觉。如新加坡甚至以国会法案形式确定本国的"共同价值观",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社会的方向盘,是一个国家的稳定器。如果没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就会失去前进的方向、失去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就会导致人心涣散、社会混乱。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揭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之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新认识。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这四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贯通,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统一起来,把政治与伦理、理想与现实结合起来,是一个结构完备、逻辑缜密的科学体系。这一体系具有鲜明的科学性、民族性、时代性、开放性,其现实目标就是团结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建设。在新世纪新阶段,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伴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我国社会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分配方式和利益关系日趋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不断增强,价值观念的多样性也更加明显。这些发展变化,要求我们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并充分发挥其对多样化价值观念的主导性、引领性作用。特别是在当前,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社会的价值观念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良莠杂陈的现象,需要予以高度警觉和有效规范、引导;世界范围内不同思想文化体现的价值观念更加猛烈地相互激荡,提出了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文化安全的重大课题。可以说,面对多变的时代、多样的社会、多种的思想、多质的需求、多类的矛盾,只有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更加鲜明地高扬党在思想上精神上的旗帜,才能审一而定和,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才能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有效引领各种社会思潮,从而不断夯实全社会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更有力的精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