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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清末立宪运动探究

阅读:4996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09/6/9 7:39:14

 

摘要:清末立宪运动在清朝统治遭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开展开来,它有一系列的活动,通常我们说它具有保守性和欺骗性,但从客观的角度来加以分析,它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积极意义,是顺应时代的要求的一种政治手段。
关键词:清末立宪运动 背景和原因 内容及其特点 主要目的最终结果及其原因 客观的历史意义和评价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中国统治阶级试图走出一条解决现状,富国强兵,以巩固现有统治政权的现代化道路。
国外局势:此时,甲午中日战争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促长了外国侵略者的野心,试图更大限度的占领控制中国政府和土地,但是义和团运动打击了侵略者的狂妄设想。所以他们就调整策略,试图“以华制华”,他们就从自己利益出发要求并支持清政府开展立宪运动。
国内形势,更是改革气焰高涨,于时,我国的经济结构和阶级结构开始发生变化,资本主义经济在我国有所发展,资产阶级力量得以发展壮大,开始和封建主义对抗,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开始萌发。我们国内的矛盾不仅仅是民族矛盾,还有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与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矛盾、不断高涨的民主思潮的矛盾十分尖锐;反清民主革命高涨,这就使得清政府中的君主立宪派颇感改革之重要。义和团运动后,清政府的“善后之策”就实施开来,“一曰用严峻之法,摧锄逆拭氛,二曰行公簿之政,潜消逆气。”【1】意思就是在加强政治统治上,运用高明的手段,采取有效的行骗办法,以加强自己的统治。道出了清政府实行新政的真正意图,具有很大的欺骗性,这是我们不能容忍的,也是清政府不能最终取得立宪胜利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自日俄战争以日本胜利,强大的封建帝国俄国失败结束,具有进步意识和忧患意识的先进知识分子深深感到,中国必须要学习西方建立宪政制度以求自保。而建立立宪制度的途径无外乎就是两种:既有整体自我转型,此即改良;或者某种力量推翻既有政体,另起宪政炉灶,此即革命。【2】而就当时中国的实际现状来看,清政府依旧是统治阶级,人们的封建观念中皇权依旧是种权威的象征,所以改良之道无疑是正途。他们只是要求希望实现共和——贫与富的共和,君主与臣民的共和,有权者与无权者的共和等等。这就决定了中国人民很热烈欢迎改革到来的,清政府的举措就符合了历史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合法的。
 在经历过1901年“新政”的熏陶怂恿下,若干年后,清政府又修订法律,在政治上迈出最重要的一步——“预备立宪”。日俄战争的结果让中国人想到的更多的是日本在短短的时间里的发达的雄姿,是由它的强有力的政治管理体制决定的,即在明治维新后的不可思议的发展。清政府就于1905年,派载泽、端方等5位大臣出洋考察,向西方考察政治。大臣回来均认为中国可以实现立宪政体,言曰:“可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弥。”而且说的是,可以学日本推迟实施的时间。清政府在“预备”两字的吸引下,于是就1906年9月1颁发了《宣示预备立宪谕》。
 首先,清政府在行政方面就做了很大的调整。合并一些职能重复的官署;增加一些新的管理制度以适应改革需要,比如新立了邮传部、
外务部、商部(农工商部)、巡警部和学部等。另外,1906年,清政府就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考察政治管,到1907年就改为宪政编查馆,进行一系列活动:设立谘议局和筹建资政院。谘议局主要是各省讨论本省大计,是个议事机构,还担任选举资政院议员,督抚的咨询或申复资政院。表面上它具有一定的民主,因为是大家共同议事,但实际上这一活动只有家里有地位的上层成年男子才可以参加,而且还受到很多限制,如督抚的审查等。就资政院来说,它也并不是资本主义下的国民议会,它的领导者和参与成员都是封建官员,具有明显的封建性质,是为他们贵族阶层谋利益的。此外,他们的活动还包括制定宪法大纲和颁发《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这更明显地暴露了清政府实行宪政运动的真正意图,就是维护封建君主制度遭到了人们的批判和对清政府的更加不信任。其实这一运动在一开始就充满矛盾的。当人们拥护时,清政府非常害怕人们的这种举措,警告人们莫谈国事“庶政公诸舆论,而实行庶政,裁决舆论,仍自朝廷主之”【3】;当海外先进者极力推崇这个运动时,要求立刻召开国会,清政府予以回绝。体现出清政府惧怕民意、惧怕舆论的嘴脸。这些可以说是够让人感到可气的了,那么1911年的组建“责任内阁”大臣的时候,13名中间汉人4人、满人8名、蒙人1名,而这8人满人中又有5人是皇族成员,这样的一点“诚意”只能说明清政府无意于君主立宪,根本就不是“分权”,只不过是借它之名来集权罢了。
这里,我觉得《申报》说得真切:“立宪非本心也, 特以大势所趋, 舆论所迫, 不得不改辙门面, 入于立宪一途, 于是模仿形式号呼天下曰: 立宪立宪”。【4】在何时能召开国会上,《申报》针对清政府颁布的谕旨, 锐觉察出“谕旨并不明言, 某某年开议院, 召议员, 而曰届时颁布,又似九年以后尚为筹备国会期, 并非实行国会之期, 词意浑涵, 不着边际”,果真几次请愿都无结果。【5】当时有名的《申报》就是一定程度上民众的反应。表达出社会绅商和广大民众的殷切期盼和对清政府后来表现的无比失望。
  虽然说这次运动中,领导班子缺乏凝聚力、中央集权失败、国内经济文化的落后、国内民族矛盾激发、外部条件对我们的干涉造成失败。但依我看,当初清政府立宪运动在很大的比较下,只要把握机会,还是很能够成功的。我们可以考虑一下当时的有利条件:首先,清政府内部就说服了慈禧太后。大臣劝慈禧说,君主立宪是把权利分出去,打同时也是把责任分出去了,有什么问题的话,百姓想到的大概最先就是责任内阁了,这样实际上就可以巩固君主的地位。慈禧这一关过了,啥都好说,朝野上下就形成了一股自由辩论、审议立宪之态。其次是社会组织也调动起来了,广泛的社会绅商和基层民众都踊跃的关心、参与进来,形成有利的舆论效应。并且利用了古老的公共关系组织,他们把原来的经济社会文化组织转化成具有立宪政治诉求的团体比如商会在立宪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绅商也专门为立宪事业组织了政治性团体,组织起来的社会力量对于改良性宪政转型的成功具有决定性意义【6】。这使立宪制度已经初具模型了,上下已形成一个整体。但是不幸的是,刚实行几个月,光绪帝和慈禧太后就先后驾崩,新掌权的感到皇权余力不足,就想抓紧手中的权利,先后对民众的请求采取不理采态度,使得民众异常愤怒。看不到希望的民众只能转而支持孙中山引导的革命了,因为相比较而言,带有民族主义的民主革命更有说服力和动力。所以就没有办法了,清政府自己不争气,好好的机会就这样被丢掉了,而只是在政体学习上形式化、皮毛化,并未能改变清朝的本来面目。
 纵使历史赋予清政府立宪运动的是个失败的标签,我们也并不能否认它的现实意义。纵观清政府的活动,其积极意义还是有很多的。先不说它的政策,说说它的失败。预备立宪加速了清政府的颠覆,催生了新的制度。清政府内部的矛盾:满汉之间、阶级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引起了社会的极大混乱,加速政府的灭亡。一方面,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崛起的汉族地方督抚在宪政改革中受到排挤,对清政府感到不满;另一方面,立宪派曾经为了速开国会,1910年掀起了中国历史上3次规模巨大的国会请愿运动。当他们的要求被拒绝,“皇族内
阁”成立之时,他们感觉到清政府已经无药可救,许多人转向革命,成为清政府的对立面和掘墓人。此外,清政府推行宪政改革需要大量的经费,而这些费用都以各种名目强加到百姓头上,再加上许多官吏在推行改革过程中趁机中饱私囊、搜刮民财,百姓负担不断加大,许多处于绝境中的民众纷纷起来反抗。但是,我们还要看到,清政府在实行“预备立宪”过程中,相应地对旧有政治体制进行改革,它缩小了皇帝与国会之间的权力比例,调整和改造了君主专制制度,直接冲击了两千多年的专制政体,不自觉地向政治近代化政制迈进。【7】
 第一,清政府宣布实行“预备立宪”之后,逐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推行宪政改革。《宪法大纲》中就规定了臣民与皇帝的权利与义务,这在法律上将皇权规划化,实际上就否定了几千年来“君权神授”的君主专制体制。对皇权的规定,如皇帝拥有总揽立法、行政、司法三
,还有统帅权,戒严权和皇室自律权等。虽然并没有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样体现的还有人人平等、皇权低于议会的权利,但是这就是很重要的一个转变了——君权由“神授”变为“人授”。而且说的是皇权有立法的限制,并且他不可以更改法律,这说明皇权并不是“至高无上”的了。它的确缩小了皇帝和国会之间的权力比例,这无疑在当时是进步的。该法还规定了广大臣民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财产、居住、人身自由;有诉讼、依法担任官吏及议员的权利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加以逮捕、监禁及处罚。这表明,清政府在近代化价值取向上的进步,同时,中国政治近代化也迈出了艰难的第一步。
第二,预备立宪极大地传播了宪政知识,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初步民主自治能力的知识分子,为我国近代宪政运动的发展奠定了群众基础。为我国近代宪政运动的发展奠定了群众基础。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后,海内外立宪派欢呼雀跃,热烈拥护,他们纷纷组织政党性质的团体,准备投入到宪政运动中去。在民间, 20 世纪初,各类立宪团体纷纷成立。当时在上海、广州、日本东京等各地相继成立的上海宪政研究会、预备立宪公会、吉林自治会、宪政公会、帝国宪政会、政闻社等各类立宪团体,以促进立宪为目标,通过政治团体的形式来形成有价值的社会舆论,承担对国民进行宪政教育的责任,培养国民的参政能力,集合国民对立宪的态度,以国民的运动监督政府,召开国会,实行宪政,“自上而下”地推动立宪的实现。正是通过咨议局的议政实践,立宪议员们不断提高自身的民主意识和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普及了宪
政思想,对为政者产生了压力,同时促进了各地方代表和立宪团体在政治上的成熟,为辛亥革命后迅速从政打下了基础。【8】
综上所述,我们与其说清政立宪运动是失败,不如说这只是现代中国立宪道路上的一个挫折,20世纪以来中国的立宪活动是它的一个延续。 
参考文献:
【1】      文史哲研究 [N]《略评清末预备立宪》:148
【2】      人民论坛·双周刊 [N]读史札记 :60
【3】      同舟共进 月刊 2008年第6期 《清末立宪运动的警示》60-61
【4】      说欺[N]申报 1907-07-18(2):569
【5】      八月初一日上谕谨注[N]申报,1908-08-29(2):818
【6】      人民论坛·双周刊 [N] 读史札记 2008-07-B
【7】      文史哲研究 [N]
【8】      文史哲研究 [N]
     来源:网络|www.jb1000.com  编辑:yuxiuyi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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