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此次调整 A. 调整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中不相适应的部分 B. 保证了各类所有制经济地位相同,扩大就业 C. 有利于企业经济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 D. 充分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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