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1)议会是权力中心,掌管立法权、财政权和行政监督权。
(2)国王是国家元首,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远离国家权力中心,其作为国家象征的地位更为突出。
(3)以代议制为基础,内阁是君主立宪制的核心,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
(4)首相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作为政府首脑,首相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领导者和决策者;内阁全体成员对政府事务集体负责,并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
(5)是君主制、民主制与贵族制三者融为一体的混合物。
(6)奉行两党制和常任文官制。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新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