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江苏淮安、宿迁、连云港、徐州一模·10)1962年,中共中央通过的“农村十六条”指出:“人民公社社员的家庭副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它附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和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它们的助手。”这表明中央( )
A.承认家庭副业公有属性 B.着力纠正“左”倾错误
C.开始改变人民公社体制 D.加快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考点】50年代至70年代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实践
【解析】题干中提到家庭副业附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和全民所有制经济,因而中央不承认其具有公有属性,故A项错误;题干中“人民公社社员的家庭副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说明中央对农村的经济工作进行调整,是纠左的表现,故B项正确;1962年虽然进行了纠左,但并没有改变人民公社体制,故C项错误;1962年农村经济体制并未进行改革,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