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中国医学有着诸多独特性质,其中之一是与乡土社会的关系,始终作为构成中国医学自有的组织形态的基础。中国医学未能发展出医院制度,即在于它与西方医学的社会结构方式不同。简言之,中国医学的存在与几率,发生在医学与乡土社会的共同体空间中,医学不是独立于乡土共同体空间之外的一个技术机构,而是与乡土社会融为一体,并且作为融合性因素之一,在乡土社会共同体的整合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这里,我们首先会注意到中国医学与乡土 社会的密切关联。至少19世纪以前,在中国江南城镇社会,医师大都具有乡土身份(外籍医师自然也有,但人数极少,至于游方郎中则不在其列),有一些在外地学习医学的人,艺成后也会回到他所在的地方从事医学职业。医学史上留名的医人,往往也都以“地望”称世。甚至中国医学中的大小各流派,也往往以地方命名,如清代早期名医沈鲁珍就属吴医流派,另外还有浙医、淮医等。这些皆可说明,医学在传统中国离不开乡土社会,医人在乡土社会长期不变的活动,构成了中国医学传统中的乡土性特点。
进一步说,乡土社会作为一个共同体,医学既是一种需求,也是共同体内部的责任约定。当医学在乡土社会展开时,医学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施药治病,而要承担着这个共同体所有成员福祉之任。毋庸置疑,生于斯长于斯的医师,分属这个共同体中一员,他所从事的医学与其说是职业,不如说是这个共同体的个体分工,他以其专长服务于全体。但医师的身份又另有其特殊性。在范围几十平方公里、人口数千或近万的共同体区域中,医师通过他的医学活动所产生的影响,增加了他在乡土社会的权威性。我们看到有名望的医人,往往为地方士绅团体中一员,或者受士绅信任,参与该区域共同体内部核心事务。医学在乡土社会最大限度地展示了它在共同体社会中的政治性能,而医师则在医学专业之外,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政治角色。
因此,还要延伸到医学在乡土社会共同体中 的道德和伦理处境。为什么包括沈鲁珍在内的众多医师,长期以来一再选择本土从业?这种偏好,或许有多种解释,但他们给出的最有力的理由,则集中在两点:“事亲”与“活人”。这两点在许多著名医人的自述里屡屡被提起,实在是有着深刻的道德伦理考量在内。“事亲”往往是他们从事医学的起点,而由身边亲人,扩散到整个“乡党”组成的共同体,却是他们的志业。这个志业的 目标是“活人”。作为中国医学经久不变的思路,医师总是把“存活”他所在共同体男女老少的生命,当成他的责任和使命。当年张仲景放弃太守官职,执意要回到饱受离乱之苦的南阳故郡,就是带着这样的道德责任。事实上,“医圣”张仲景这种强烈的乡土情怀,作为道德影响力,在19世纪以前可以说久传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