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中国的成立
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筹建新中国,大会通过了《共同纲领》,具有 临时宪法 的性质,确立了中国新型国家的架构。
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
1.背景: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
2.初步形成:1949年9月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初步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3.发展: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政协作为 统一战线 组织继续存在,其主要职能是 政治协商 、 民主监督 ;1956年,中共提出“ 长期共存 , 互相监督 ”方针,组成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
1.依据:《共同纲领》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普选产生。
2.标志: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形成。
3.内容:大会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体现了 人民民主 和 社会主义 两大原则,它以国家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地位及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为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