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概说】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宪法逐步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构成了新中国政治体系的基本框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为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基础。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各民主党派和爱国民主人士参政、议政的舞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满足了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的愿望,实现了民族平等,也保证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文革”期间受“左”倾错误的干扰,民主法制遭到严重破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法律体系逐步健全,政治体制改革逐步深入,颁布法律使“民告官”有了法律保证,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基层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