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改革方面,秦統一六國後,六國舊勢力仍然活躍,為秦廷施政帶來一定的威脅,有見及此,始皇以鞏固政權,強化國家統一意識為目的,從多方面著手,推行了一系列的嶄新政策.推行了加強君權的中央集權政策,此等措施為當時及後世帶來深遠的影響.
首先,始皇定立了一系列新制.他認為自己統一六國的大功德(功過三皇,德兼五帝)採用証古稱號,自稱(皇帝)自名(始皇),其命稱(制),令稱(詔),印章稱(璽);君主自稱(朕),人民稱(黔首). 始皇採用了鄒衍的(五德終始說),周屬火德,而秦繼周而興應屬水德,為配合的特性,以十月為歲首,色尚黑,數尚六,刑政以剛毅嚴肅為主.
中央架構中,設三公九卿,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掌政務,軍事及監察,九卿,博士,將軍及將作少府.百官受國家俸祿,由中央委任,按法辦事,隨時調動任免,每年考績. 根據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秦統一後把國家分為三十六郡,郡置郡守,尉,監分掌政事,軍事及監察;於郡下設縣,置縣令;再下設鄉亭制,一鄉轄十亭,一亭轄十里,一里轄百家,五家為伍,十家為什.鄉里亭分別設三老,亭長,里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