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在全國廢分封,置郡縣,並且成立了一個由皇帝直接控制的官僚行政機構,從此建立了中央集權制度。這一制度一直延續了兩千多年,對中國歷史產生深遠的影響。
學習目標:
學生能:
1. 比較「封建」和「郡縣」兩種地方制度的分別;
2. 分析「封建」、「郡縣」兩種地方制度的優點和限制;
3. 解釋「郡縣」制能鞏固中央政權的優點。
資料一:
「郡縣制已見於春秋。……晉無公族而并地日大,於是遂行縣制。……楚亦久行縣制,蓋內廢公族,外務兼并,為封建制破壞,郡縣制推行之兩因。郡則其先為邊方軍區,較縣為小。及後邊郡日見大,腹縣日見小,亦為軍國進展應有之現象。郡縣政令受制於中央,郡縣守令不世襲,視實際服務成績為任免進退,此為郡縣制與宗法封建性質絕不同之點。自此貴族特權階級分割性之封建,漸變而為官僚統治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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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錢穆:《國史大綱》上冊。(台北: 台灣商務印書館,1982年),5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