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题你需要理解的概念:
1、土地制度:
1950年夏,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新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即土地归农民个人所有,保护富农经济。到1952年底,全国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得到了土地。
1953—1956年,国家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质是把分给农民的土地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农民从此丧失了对土地的所有权。
1958年的人民公社化运动进一步提高公有化程度,农民连单独使用土地的权利也被剥夺了,只能参加集体劳动。这种体制经营管理过于集中,分配上平均主义严重,不利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了一大二公的旧体制,农民虽仍未获得土地所有权,但毕竟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2006年年初,收取了两千多年的农业税也废止了。2008年,土地流转改革进一步深入。
2、经济政策:
新中国成立之初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稳定物价,统一财经;合理调整工商业,领导人民恢复发展生产,制定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转变,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超额完成一五计划。
1956年召开八大,坚持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方针。1958年提出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开展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损失惨重。1960年冬开始纠正左倾错误,调整、巩固、充实、提高。1962年召开七千人大会,初步总结了大跃进运动的经验教训。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提出全面整顿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抓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