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说:“故天子诸侯之传世也,继统法之立子与立嫡也……立贤之利过于立嫡,人才之用优于资格,而终不以此易彼者,盖惧夫名之可藉,而争之易生,其弊将不可胜穷。”王国维这段话的主要说明了
A.嫡长子继承制的特点 B.嫡长子继承制是历史的继承
C.嫡长子继承制的弊端 D.嫡长子继承制的优越性
【答案】D
考点:宗法制。分析材料“立贤之利过于立嫡,人才之用 优于资格”从选拔人才的角度讲,立贤强于立嫡,但材料强调嫡长子继承制能能有效避免 “夫名之可藉,而争之易生,其弊将不可胜穷”的问题,所以材料强调了嫡长子继承制的优越性。故选D。A项错误,材料并未涉及到嫡长子继承制的特点;B项错误,从材料很容易可以看出历代均实行嫡长子继承制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历史传承的问题,而是实行这一制度能够有效的避免争论;C项说法与材料意思相反。
2.《礼记》中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代统治者提出了“惟命于不常”(《康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尚书》)和“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泰誓》等思想。殷周变革中天命观的发展实质上体现了( )
A.政权神秘化色彩不断加强 B.早期民主政治的特征
C.对于天命神意的批判否定 D.一定程度的理性色彩
【答案】D
考点:商周政治制度的特点。本题题干材料信息反映殷人将鬼神作为万物的主宰的天命观,而周代则认为命运无常,只有品德高尚、按人民意愿办事,治国有方的人才是天命的延续。因此周逐渐消除了盲目信奉鬼神的非理性因素。故本题选D。
3.罗马人创立的特留份制度,它是指法律规定的遗嘱人不得以遗嘱取消的由特定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如果没有给特留份权利人保留法定份额,则其相应部分的处分无效。这表明特留份制度
A:是后来世界各国公法和私法的渊源。B:体现了公民在私法范围內的平等原则。
C:确立了财产无限制私有的法律观念。 D:体现了平民财产继承关系的平均思想。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