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方案背景
2.2亿人“人户分离”
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现有2.2亿人离开户籍地迁居异地工作和生活。这些人以中青年居多,如果结婚生子,他们的孩子即“流二代”,要么被留守在户籍地,要么随迁,但随迁最终还是需要面临在读初三时是否回户籍所在地的抉择。孩子不回家读初三参加中考,将不能在户籍所在地获得学籍,也就不能参加四年后的高考;如果选择回去,就必须承受至少四年的骨肉分离生活,让孩子成为“留守儿童”;如若举家回迁,工作难找,全家生活又成问题。
为了争取孩子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教育和升学的权利,自称“关注教育公平志愿者”的队伍逐渐壮大。他们的例行工作是在街头或网上征集签名,并在每个月最后一个周四去当地教育部门和国家教育部递交呼吁书。截至目前,这些志愿者已经征集到签名达51000人次,已连续16次向教育部递交呼吁书和建议书。
■民间方案内容
以学籍为高考报名资格
10月29日,非京籍随迁子女家长起草的《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方案》公布。方案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在修改2005年联合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在颁布下一年度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时,不再把户籍作为高考报名的限制条件,高考报名资格依据学籍和父母经常居住地的标准认定。方案也表示,考虑到历史形成的教育水平和高考录取率差异,为避免短期内人口输入地教育资源不足等问题,可以考虑在一定时期内设置一定限制条件,逐步放开城市新移民子女在经常居住地上学和参加高考。
>>具体方案内容
(一)随父母在经常居住地上学,至高中毕业3年以上连续学籍的,高中毕业即可在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和录取;
(二)北京、上海两地,随父母在经常居住地上学,至高中毕业有连续4年以上学籍的,高中毕业即可在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和录取;
(三)父母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在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连续工作和生活一年以上,根据自愿原则认定为经常居住地。工作和生活的证明包括:工作和收入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出具证明、工资发放依据、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之一),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水电费收据等。
(四)作为以上建议的补充建议,应尽快实现本城市区域内部的中、高等教育资源均衡。努力实现城市内部公办学校的硬件设施、师资力量相对均衡,居民子女能够就近上学,杜绝“择校”现象。同时,严格控制学籍的有效性,彻底消除高考移民的投机行为。
■家长看法
学籍有效性和连续性彼此缺一不可
方案发布之后,引来各方不同的声音。对此,参与方案起草的家长代表杜国旺与联合起草方案的专家认为,应当对其深刻解读。
起草方案的专家认为,“至高中毕业3年以上连续学籍”的要求,是强调了高考报名地为其学籍地的严格要求。目前,教育发达地区因不需要考虑学生的高考问题,只是一味扩大教育资源,并不考虑学籍的限制。当高考报名资格按照学籍地限制后,这些地区势必会考虑本地人口的意愿,从入学渠道上严格限制学籍;另一方面,教育欠发达地区,因为户籍学生终将回到本地参加高考,不低的高考升学率掩盖了其教育发展的不足。当高考报名地按照学籍地限制后,必将有大量的外流生源回归本地,势必会揭开本地教育发展不足的现实,也将推动本地教育发展。
其次,“北京、上海两地,至高中毕业有连续4年以上学籍”这里强调了学籍的连续性。小学和初中的教育,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北京和上海的高中都是三年制,也就是说,连续四年的要求,是考虑学生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之后,在当地参加了中考,即可参加高考。
第三,“父母经常居住地工作和生活认定”,是为了避免寄读性“高考移民”的出现。在由学籍地确认高考资格后,短期内势必会引起学生向低考分区域移动的趋向,从长远来看,这对于教育平衡有益处。但为了避免高考考生移动出现“井喷”现象,同时,由父母经常居住地工作和生活的认定,会起到很好的调控作用。
第四,“本城市区域内部的中、高等教育资源均衡”,很多人认为城市教育资源紧张,而实际上,又存在很多学校因为生源不足在“关停并转”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实质原因就是教育资源投入的不均衡及名校的“择校热”。如果存在“择校”,那就不管投入多大,都会引发入学竞争。实现本地区域内的教育资源均衡,能够有效遏制入学竞争现象的出现,同时,也会降低因随迁子女高考资格获得带来的冲击。
目前流行的解决方案
1.取消户籍论:认为户籍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应取消户籍。
2.素质教育改革论:中国教育应该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变革。
3.统一高考论:全国统一高考试卷。
4.录取比例分配论:名校高考录取比例按各省参加考试人数等比例分配。
5.代考论:由就读地代考,折合为录取地成绩录取。
6.占用户籍地指标录取论:就读地考试,占用户籍地录取指标。
7.民间方案:取消高考户籍限制,以学籍作为认定高考资格的唯一条件,从学籍时间、有效性等进行限制,消除高考移民的投机行为。同时要大力推动同城中、高等教育资源均衡,杜绝择校现象。